第 1 章 初次殺人
我叫蕭玥,是新安大學考古專業一個平平凡凡的研究生。
至少在那件事之前,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平凡的。
那天晚上我剛和朋友們慶祝完二十一歲生日,醉醺醺的走在小巷子裏。我租住的地方靠近郊區,本來人就不多到了晚上更是人影也見不到一個。沒辦法,學校研究生宿舍裝修,每個月三百多塊錢的補助也只能租到這種地方。
我走在巷子裏每一步都能聽到回聲,一下,一下踏踏踏……
“踏……”
突然巷子裏響起不屬于我的腳步聲,雖然只有一聲,但我确信自己絕對沒有聽錯。一定有人跟在我身後!
“誰!”我強裝鎮定的沖身後大喊,沒人回應。
今天是農歷十五,借着滿月的月光我緊張的的掃視着周圍,一個晃動的影子讓我更加緊張起來。
小巷子周圍沒有樹木,屋牆和石頭又不會亂動,那影子,一定是個人影。
危險了!我腦子裏一下子就蹦出這個念頭,尾随一個孤身女子藏頭露尾絕對不會是好人。
我拔腿就跑,身後那個人見行跡暴漏也不再掩飾,邁着大步追了上來。
女人的體能和男人不能比,才跑出一百米不到,我就被追上了,那人力氣很大,抓住我的肩膀一推,我整個人摔在地上,疼得要命完全站不起來。
“小丫頭,爺爺我盯你幾天了,還挺警覺呀,還不是沒逃出爺爺我的手掌心”那人叫嚣着,語氣裏滿是得意。
我擡頭看去,那個人我認識!
我知道這流氓姓金,是這裏的住戶。曾經因為販毒被抓進去,出獄後死性不改,不幹正事。平時路上碰見也總用色眯眯的眼神打量自己,我非常讨厭這個人。
“你別過來!不然我報警抓你!”站不起來,我只能一邊喊一遍拼命往後爬。
這麽做,不是因為我當時太過緊張腦子都不夠用,而是只能大聲用警察這個招牌吓唬金流氓。這地方偏僻,晚上根本沒人在外面晃蕩,即使有人叫救命,這裏的住戶也不會出來的,誰都不想惹上麻煩。
金流氓既然敢做,哪還會怕什麽警察。
強壯的身子一步步向我逼近,把我抱在懷裏,任我怎麽掙紮都無濟于事。他開始動手解開我的衣服!
我整個人都絕望了,拼着最後一點力氣,我沖着他脖子上的大動脈的位置咬了過去。
血腥味充滿口腔,一時間有種陌生的感覺向我襲來,身體和靈魂分離了一般,我看見一個陌生的自己在金流氓震驚的目光下從他懷裏掙脫出來。
原本虛弱的身體突然有了力氣,“我”單手将金流氓提起來,我的臉湊近金流氓的鼻端,一種令人顫栗的愉悅感蔓延在我身體裏。
四目相對,我看着金流氓眼裏的光芒一點點消失,他無神的眸子裏,我的眼睛閃着妖異的紅光。
那個人死了,是我殺得。
可我完全掌控不了我的身體,金流氓已經死了,可“我”沒有停手,五指化爪向屍體抓去。
憑着本能我知道,那是要抓出內髒來吃掉。但我完全不想吃那肮髒的東西!
心髒已經被掏出來,濃烈的腥氣刺激着我的神經。我心中隐隐有一個感覺,一旦吃下人的內髒,我就會萬劫不複。
一道白光忽然亮起,我震驚的低頭看去,頸間的珍珠項鏈正熠熠發光,和平時灰撲撲的樣子大相徑庭。
随着低頭的動作,我竟然可以掌控身體了。
急忙丢開血淋淋的心髒,我轉身就逃。
逃走的我并不知道,四個小時之後,金流氓的屍體就被警察發現了。詭異的現場卻發現不了其他的線索,最後趕來一明便衣警察在勘察完現場後,篤定的說:“這是狐妖殺人,立案,詭案078”
我站在工作臺前對着文物發呆,七個小時前我殺了一個人。
現在我滿腦袋問題,卻沒法靜下心來思考。目露紅光、殺人吃心自己究竟是怎麽了,警察會不會找上她,項鏈放光又是怎麽回事?
我抱着僥幸心理正常生活,指望着警察無能,逍遙法外。
“蕭玥,去把檔案庫A區126號的文件找來。”傅銘博教授的命令讓我回過神來。
傅銘博這小老頭考古學界的泰鬥,我的導師。他整理的考資料堪比專業圖書館,我記得A區是關于鬼怪的的資料。
果然,a-126是關于妖精的,準确的說的關于狐妖的。
我拿着資料回來,看見小老頭今天特別興奮,嘴欠的調侃了一句:“教授交桃花運了吧,都想狐貍精了。”
小老頭為人親和,從不擺教授架子,還特別愛和年輕人混一起,說話也沒顧忌。
小老頭嘿嘿一笑:“今天要來個大人物,資料是他要的。你運氣好今天來值班,要不你這輩子也見不着這種人物。”
我心說什麽人這麽大名聲,讓小老頭這麽驕傲。
正想着,一個警察走了進來,一身筆挺的警服穿在身上更顯幹練,眸光沉穩內斂,一看就知道不簡單。
是警察!我吓得要死,握緊拳頭指甲刺破手心也沒有察覺。
小老頭樂呵呵的迎上去:“杜先生你來了,資料我讓人準備好啦,都是關于狐貍精的。蕭玥還等什麽,快把東西交給杜先生啊。”
原來這就是那個大人物,我暗道做了虧心事真怕鬼叫門。
小老頭像是腦殘粉看見偶像似的,追着人問:“杜先生,聽說昨晚鳳尾巷的命案歸你調查,那兇手不會就是那種東西吧。”
“張老,等有結果以後,能說的我一定說。心急吃不了熱豆腐。”他避重就輕回避了話題。
鳳尾巷?昨晚?那不就是沖着我來的。我一下子又緊張起來。
“你好,我是杜衡,警察局刑警隊的。”杜衡說着就和我握手。
兩手分離,杜衡的表情有些奇怪:“蕭小姐的手受傷了?”我這才發現自己把血蹭到了杜衡手掌上。
到警察就緊張的把自己掐出血來,這怎麽解釋?
我尴尬的收回手,不自覺的把手伸到衣服口袋裏攥緊項鏈,昨晚項鏈發光才讓自己及時收手。逃走之後我就把項鏈放在衣兜裏,不願再讓人看見。
好在杜衡沒糾結這事,轉身就對小老頭下逐客令,不對,是逐主令。#####